2009-10-14 00:00 发布机构:
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闽财会(2009)16号和市财政局(2009)3号文精神,我县2009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凡在顺昌县行政区域内各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中从事财务会计工作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和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未实际在岗人员,均应参加培训学习。
二、 培训课时及收费标准
初级会计人员(含未取得会计初级资格人员)为24学时,培训费100元。
中级会计人员为42课时,培训费200元。
三、 报名时间及地点
11月2日—11月20日,各单位及《会计从业资格证》持证人员到县财政局会管股报名。
四、 培训时间及上课、考试地点
培训时间从11月10日开始,每期3天,最后半天为考试时间。
上课地点:县财政局七楼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