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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南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05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准备工作的通知及开展换证调查摸底的通知精神,为保证我县持证会计人员都能顺利的办理换证手续,现对全县会计人员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调查摸底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摸底对象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属地管理原则,凡在我县范围内从事会计工作并持有我县财政部颁发的《会计证》的财会人员(铁路系统、解放军、武警部队除外),均应参加摸底调查,并填报相关表格资料。凡持有外地财政部门办理的《会计证》财会人员,均应到发证机关办理迁移手续或参加发证机关换证工作。
二、时间安排及上报要求
各主管局负责组织摸底调查本系统的财会人员并上报调查汇总表,各企业负责本企业的调查摸底上报工作,不在岗人员望各单位能互相转告,可直接到我局会管股填报(带齐五证:学历证、会计证、会计电算化证、继续教育证、本人身份证)。各单位上报时间至2005年4月1日止。
三、注意事项
1、 凡持有《会计证》但未按规定要求参加每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以及无《会计电算化知道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年满50周岁的持证人员除外)均应到发证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办理调查登记和换证手续。
2、 凡能够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办理调查登记工作的持证人员将优先安排换证工作,愈期未办理调查登记手续的,不予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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